福建省政府日前批准實施《福建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決定對開展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給予風險補償,即以上年度小企業貸款季均餘額為基數,按本年度小企業貸款季均餘額增幅超過基數5%部分的8??予以風險補償。
對此,福建省銀監局負責人說,出爐對小企業貸款的風險補償辦法,目的在於更好地擴內需、促增長、保就業,充分發揮地方財政資金的放大效應和導向作用,提昇銀行業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的信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企業信貸的投入力度,紓解小企業融資難題,促進小企業持續發展。
據悉,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由福建省財政安排建立,將專項用於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實貸款損失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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